合肥为什么禁摩托车上牌(合肥什么时候开始禁摩托车的)
很多朋友对于合肥为什么禁摩托车上牌和合肥什么时候开始禁摩托车的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合肥禁摩托车吗合肥摩托车禁行范围
禁行范围见下面:
外地大型载客汽车以及市区以外的摩托车、取得市区以外临时通行标志的非标准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2014年市公安局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市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区域24小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在合肥摩托车怎么上牌,怎么办驾驶证
一、合肥摩托车上牌流程
(一)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二)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0、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五)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二、合肥摩托车驾驶证申请流程
受理岗审核受理→缴费→考试预约→考核科目一、二、三→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核发驾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以上内容参考安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合肥-机动车注册登记
以上内容参考安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合肥-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合肥市摩托车上牌政策
一、合肥摩托车上牌流程
(一)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二)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0、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五)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二、合肥摩托车驾驶证申请流程
受理岗审核受理→缴费→考试预约→考核科目一、二、三→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核发驾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
【拓展资料】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为什么合肥市禁止长丰牌照的摩托车驶入二环
合肥交通管理部门“禁止长丰县牌照的摩托车(也包括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和县级巢湖市)驶入合肥市市区二环路以内”的依据是,2009年合肥是制定的《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车辆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正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二)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道路行驶;
(三)外地大型载客汽车以及外地(含三县)摩托车、取得外地临时通行标志(含三县)的非标准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道路行驶。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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