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保养新规?汽车维修保养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汽车维修保养新规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汽车维修保养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汽车维修新规:2022年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
易车讯 日前,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有关决策部署,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提高汽车维修业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向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发了关于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夯实应用基础
(一)明晰数据归集范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指导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者做好维修电子记录数据上传工作基础上,组织做好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数据归集上传工作,积极引导《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中明确的汽车综合小修经营者,以及从事发动机、变速器、车身、空调、电气系统维修和四轮定位业务的专项维修经营者,于2022年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
(二)规范数据时效管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汽车维修经营者按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系列标准,在完成费用结算后实时、准确、完整上传汽车维修电子记录数据,提高数据上传时效性。要加强对新开业汽车维修经营者的数据管理,提醒经营者在完成经营备案后,及时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传输数据。
(三)提升数据传输质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布符合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及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要求的汽车维修管理软件或手机APP名录,方便汽车维修经营者自主选择使用,提升数据填报的便利性、规范性。省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通数据特异值自动提醒等服务功能,便于数据核对校验。对于存在数据造假、漏传等行为的,要及时督促相关汽车维修经营者予以整改。
二、突出公益属性定位,优化便民服务
(四)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各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要进一步突出汽车维修数据的公益服务属性,在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无偿向车辆所有人提供其车辆的维修信息查询服务,无偿向交通运输、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供相应的信息查询服务,无偿向消费者提供不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的汽车维修经营者基础信息和质量信誉信息查询服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省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公众服务、数据归集等功能,于2022年6月底前实现与部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对接,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本省份汽车维修经营数据有关归集分析报告。
(五)丰富便民服务内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及时上传汽车维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资料;对维修市场规模、经营服务行为、汽车配件质量、车辆典型故障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通汽车维修流程引导、典型故障案例分析等功能,探索开展维护保养提醒、专家线上故障咨询、远程智能诊断等服务,向车主宣传正确的用车养车知识,倡导科学用车修车理念,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使用“黏性”。
(六)完善车主评价机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进一步改进完善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车主评价机制,参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第3部分:数据元》(JT/T 1132.3)实施五分评价制,方便车主对维修质量、维修效率、维修收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等渠道,多方式展示车主综合评价结果,供社会公众参考。
三、挖掘数据信息资源,拓展服务领域
(七)推动提升维修服务品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汽车维修经营者充分利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资源,实时掌握车主评价结果,有针对性改进维修服务;要加强对汽车零部件故障信息的梳理分析,认真总结季节性、地域性和不同类型、品牌车辆的常见问题,加强对汽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与零部件企业的供需对接,精准调配相关零部件,减少车主维修等待时间;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事故车辆维修“直赔定点”、精准定损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汽车维修服务。
(八)促进改善车辆技术水平。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加强车辆故障信息梳理分析,精准发现易发多发的技术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车辆生产和零部件制造企业予以反馈。鼓励汽车维修经营者和车主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反映车辆和零部件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质量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对于查实存在质量缺陷、依法应当召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车辆生产企业、零部件制造企业实施召回。
(九)提高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效果。各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系统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推行联合监管执法,加强排放检测比对,推动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实现车辆排放污染闭环治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科学诊断与合理维修,及时消除故障,提升车辆污染治理水平。
(十)助力开展二手车透明交易。各地交通运输、商务等主管部门,在依法保障数据安全、确保车主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后,可探索向二手车领域依法有条件开放相关数据查询服务,推动二手车透明交易。鼓励有条件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先行先试,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为出口二手车提供车辆维修情况证明,助力我国二手车出口。
(十一)推进固体废物信息追溯管理。各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统筹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强化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以及废钢铁、废轮胎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推进信息追溯管理。鼓励各地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发布具有法定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和废水废气检测企业信息,便于汽车维修经营者自主选择,依法及时转移危险废物、检测废水废气,促进汽车维修绿色发展。
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
(十二)健全数据管理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安全可控。要加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权限管理,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授权访问机制,切实防范越权访问风险。要严格数据应用事前审核、事中留痕、事后追溯管理,有效预防、发现和处置各类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和规范参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企业的管理,建立常态化数据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切实防范数据被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有效保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十三)实施信用管理制度。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汽车维修行业加快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要建立本省份汽车维修行业信用档案,采集录入汽车维修经营者数据传输、车主服务评价、经营备案事项抽查、群众投诉处理等信息,并实现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信息与同级“信用交通”网站的技术对接和合规可查。要强化守信激励,积极推荐信用等级高、车主服务评价好的汽车维修经营者申报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事故车辆维修“直赔定点”;对于严重失信的汽车维修经营者,要依法依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十四)加强动态跟踪评估。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评估工作,加强对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归集范围、传输时效、安全管理以及便民服务、应用效果等情况的跟踪评价,及时协调解决影响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的突出问题,持续完善数据分析与应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水平。
(十五)强化运行基础保障。部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要切实加强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紧紧围绕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公益属性,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工作投入,加强对省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技术支持,确保系统自主可控、安全稳定运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建立完善系统运行维护长效机制,积极改善软硬件和网络环境,做好系统运行保障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密切协同配合,强化业务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建立安全稳定、普惠便民、开放共享的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体系,为促进我国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汽车年检新规2022年新规定
1、新车前6年享受免检;
2、超过6年不满10年的,每两年检验1次;
3、超过10年不满15年的,每1年检验1次;.
4、超过15年的,每半年检验1次;
注:.上述法规仅限9座以下私家车;同时,6年内免检,即6年内不用去检测站进行上线年检,只需要每2年申领--次检验
合格标志,达到第6年才需上线检测哦。
汽车保养新规定
过完元旦我们迎来了充满惊喜和挑战的2017年。第一个惊喜就是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的汽车行业新规定。现在来跟我一起学习2017年汽车保养新规定吧!
2017年汽车保养新规一:“霸王条款”被废除,维修保养不必去4S店!
曾经,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绝车辆保修,这是在我国汽车行业内很多年的行规,这样的规定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
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即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该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无论是对4S店外的维修厂还是广大车主来说,无疑都是个好消息,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个规定终于让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再绑住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
也就是说,授权的4S店和车厂不能限制消费者到其他维修店修车的自由,如果以后4S店还有“你在别人那修,出现问题4S店都不管了”的说法,就属于违规。
2017年汽车保养新规二:不能强制使用原厂配件,“同质配件”时代来临
曾几何时,4S店都要求车主维修时强行使用原厂配件,新规出来后,4S店不能再强行使用原厂件,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除了4S店外,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而且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
温馨提示:
新规实施于2017.1.1号实施后,就意味着所谓的“原厂配件”不再“横行霸道”,车主可以自己购买一个质量、配置差不多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其实剥夺原厂配件的“专制权”,提倡同质配件的流通,对第三方汽车维修机构是一个发展机会,普通消费者也将获得更实惠的售后服务价格,一举多得!
2017年汽车保养新规三:强制执行!汽车维修信息将强制免费公开!
由交通部等部委联合公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其重要作用之一就被解读为要打破此前经销商在汽车维修技术及市场方面的垄断。
根据《办法》的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交通部等八部委将强制汽车生产者应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其中包括车辆定期维护、总成及零部件的拆装方法等。也就是说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针对此条,2015.2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明确规定,如果汽车生产者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被通报,并提请国家质检部门和相关指定认证机构撤销相关车型3C认证证书。
温馨提示:
新规实施后,维修信息公开将使得4S店以外的独立维修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获取汽车维修保养的相关技术信息。当然,4S店的售后部门也可以更好掌握维修其他品牌车辆的`技术能力。此外,信息公开也一定程度上缓解消费者对汽车维修存陷阱的忧虑,有利于汽车后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7年汽车保养新规四:零部件统一编码国家标准将实施
何为原厂件?何为副厂件?何为仿冒品?一直以来,对配件品质定义、认知似乎并没有一个标准,最起码在国家的层面一直没有这个规定。千呼万唤,新规终于出台。
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9月11日批准发布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等单位起草的GB/T32007-2015《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编码原则、数据结构,符号表示方法及其位置的一般原则。适用于汽车零部件(配件)统一编码和标识的编制,以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信息采集及数据交换。对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消费者配件查询、配件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手段。
汽车保养规定
车主大都很爱惜自己的车,一般都会到服务好、质量放心的4S店维修站保养维修车。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2017汽车保养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关于汽车保养的规定一、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律师解读:
“要是不在我这里保养,车子出了问题我们不保修”,导致很多车主明知在4S店保养较贵也不得不去。随着新规出台,车主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点,4S店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不得以不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这样一来,车子即使在质保期内也可以由车主自主选择保养点,降低了保养成本。
二、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工商登记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手续。”
律师解读:
该条是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机动车维修单位除了要取得工商登记执照,也要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三、将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律师解读:
这一条的规定打破了此前经销商对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方面的垄断,以后4S店以外的维修单位和车主能够获取汽车维修保养的相关技术信息,并且维修价格也更加透明,有效防止此前存在的4S店的维修陷阱,进一步维护车主在汽车维修时享有的知情权。
四、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标准规范格式由交通运输部制定。”
律师解读:
这意味着机动车的维修过程更加完善、透明,车主对车子所维修的项目及相关费用可通过结算清单了解、核实,发现违规修理或者违规收费的情况可以根据结算清单追究维修单位的责任。
五、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改为:“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
新增一款,作为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内容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律师解读:
新实施的《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明确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编码的统一标准原则,使汽车零部件拥有自己的“身份证”,车主可以根据零部件的编码查询相关信息。
同时,“原厂配件”不再是车主的必须选择,车主可以自己购买质量、配置等同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而且,“原厂配件”是否属实,多数由4S店说,车主很难辨别真假,新规出台后,车主既可以自己购买配件,也可以查询配件编码甄别真假。(想了解更多汽车保险法律政策,想直接进行汽车法律咨询,快关注微信公众号“人车美好生活律师服务”或扫头像二维码)
六、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
律师解读:
该条规范了机动车维修过程,车主只需通过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即可了解汽车的所有维修情况及维修细节,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则有义务如实填报、上传机动车维修的相关数据信息,保障了车主的知情权。
七、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检验的方法,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八、第四十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九、将第五十三条第(八)项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维修档案,或者未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
十、将第六条、第四十七条中“交通部”改为“交通运输部”,将条文中所有“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汽车保养新规的利弊
利好:新规使行业更公开透明倒逼4S店提高服务意识
这个规定其实是更加透明了经销商和4S店,首先在零配件价格上将更加公开公正,如果4S店乱收费,车主将会第一时间知道,而且可以随时选择不在4S店进行保养维修,减少消费者被忽悠的可能性。
另外,该规定同时能够刺激行业竞争,倒逼4S店提高服务意识,挽留客户。日前,奔驰提出的尚银/逸蓝修养套餐也正是在向该规定靠拢,尚银修养套餐是为奔驰车辆提供延长保修的服务政策,在所选套餐期限内,车主无需为意料之外的维修费用所担心。
而奔驰逸蓝修养套餐轻享版是车龄届满3年且里程数未达50万公里的车主均可购买使用,未满3年的车主可提前购买预定逸蓝修养套餐轻享版主要包括基础A、B保养的3种组合形式:1A+1B,2A+2B,3A+3B.不同的套餐组合及车型,将在星徽保养菜单的价格基础上享受2%-20%不等的折扣优惠。
可以想象的`到的是,有了延保和过保后打折优惠这两个套餐之后,奔驰能够有效的留住一大批客户。
担忧:监管制度是否完善?行业水平参差不齐
不过针对这样的规定,也不是没有担忧。新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汽车三包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于是,一些厂家据此在保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规定:“消费者必须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否则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国家质监总局特别补充说明,“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
这两条规定可以说都很明确的表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但近年来4S店强制要求车主在店内保养依然是行业潜规则。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执行力度不够以及监管制度的缺失。针对新规定,同样,如果没有强硬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制度,政策也很有可能变为一纸空文。
另外,也有业内专家认为,新规定意味着4S店承担的责任风险更大了。“客户可以去维修连锁店或是街边店去保养维修,这些店面的维修设备和维修水平参差不齐,且入门条件低,什么车都修,对专一车型的电路了解度不及品牌4S店,如果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4S店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加大了。不仅如此,4S店日常的保养量会减少,收入会减少。“车辆出了问题,客户最先想到的还是4S店的责任,4S店人员解决问题时,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来解决和举证。为了维护品牌形象,不管是哪方的问题,还是会尽力地去帮客户解决问题,总而言之,收益会减少,责任风险却更大。
关于汽车维修保养新规和汽车维修保养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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