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 66万买奔驰还没开出门发动机便漏油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 66万买奔驰还没开出门发动机便漏油的一些知识点,和西安奔驰女车主事件始末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西安奔驰女车主真的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立案调查了吗
王倩(化名)坐上奔驰引擎盖哭诉维权至今近4个月。日前,她身陷“被立案调查”传言。5月24日,王倩通过红星新闻首度回应此事。她说,自己目前尚未接到警方通知。
红星新闻随后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网传王倩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一事被立案,并不属实。该权威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该案目前仍在受理阶段,尚未立案。
据悉,商户举报的案由系王倩等涉嫌职务侵占,但该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如若立案,警方会通知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而非商户——他们并非该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因涉事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多数为王倩一方,如该公司并不认同王倩涉嫌职务侵占,那么该案就无法成立。
【“网传被立案调查消息不实”】
红星新闻注意到,5月21日10时59分,实名认证微博用户@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发布消息称,上海警方已对王倩和徐某实际控制的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欠债一事,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调查。4分钟后,@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将“立案调查”修改为“立案受理,开展调查”。之后,多个自媒体发布消息称,奔驰女车主王倩已被上海警方立案调查。
24日,王倩告诉红星新闻,自己被立案调查一说铺天盖地而来,家属闻此消息曾情绪失控。“我目前没有接到警方通知。看到网传消息,我也曾主动致电警方,对方告知,如立案自会通知。对恶意造谣者,我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红星新闻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王倩等人或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立案调查一说,并不属实。该案仍在受理阶段,尚未立案。
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与受理虽都有审理的意思,但实质上,二者有所区分,受理并不代表立案。“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西安奔驰车事件怎么回事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眼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女车主及其家属均表示“很满意”,并准备“喝酒吃肉”庆祝。我以为,此事并不值得“拍手称快”,相反,应该“拍案称慢”才是。
首先,奔驰方面“傲慢”。一是店大欺客。“顾客是上帝”固然不能当真,但对顾客也要有起码的尊重和诚信。而在此事件中,有着“高大上”形象的奔驰4S店,却逼得作为“文化人”的女车主不得不坐在车上“哭诉维权”,依靠意外“走红”来倒逼问题的解决,完全暴露出奔驰方面对顾客的傲慢与欺瞒。
二是店大欺众。4月13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无论怎样,我们都为客户的经历深表歉意……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无论怎样”言外之意是他们自认倒霉,表达了委屈、无奈的“受害者”情绪,而“合理的基础上”言外之意是女车主提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他们不打算全然接受。这种无耻无畏的姿态,分明是在羞辱广大网友的智商。
其次,监管部门“散漫”。从总体上看,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事的介入,还是比较及时有力的,值得肯定,但无疑又是舆论倒逼的结果。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包括当事车主在内,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广大消费者反映的车辆问题逐一核实,相关查处情况将及时公布。
同类问题早已长期普遍存在,绝不是个性问题,而是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共性问题。可是,监管部门只是由于出了这么一个新闻事件,才想起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整顿,难道不是“后知后觉”“自由散漫”吗?这跟此前有关部门因为“权健集团”事件,才想起要对整个保健行业进行整顿一样,都不过是“不出事不重视”的套路罢了。
再次,专业打假人被“怠慢”。某些行业潜规则、黑规则逐渐成为明规则,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还与专业打击人长期被打压有关。既然一些企业店大欺客,制假售假,监管部门又管不过来,靠消费者个人维权更是极其困难,为什么不支持专业打假人呢?这些年总有人不遗余力地抹黑专业打假人,把他们污名化为“专业假打人”,塑造成为了牟利而不择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小人。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 66万买奔驰还没开出门发动机便漏油
最近一则“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在网上是闹得沸沸扬扬,那这其中的原因是为何呢?原来是一该女子花了66万买的奔驰车结果还没开出4s店便被发现车“漏油”,然后在4s店中哭诉,结果收到的回复竟然是“换发动机”,并且还称是在“三包”之中,属于自己所损坏,因此是引发网友的强烈关注,那么具体的维权过程是怎样的呢?现在得到解决了吗?下面我们便来一起了解一下前因后果!
女子66万买奔驰,还没开出店便漏油看到上面的视频了吗?坐在车上的女子便是花66万购买奔驰的“女车主”,还流下了伤心的泪水!遭到4s店的无理对待。刚买的奔驰还没开出店门就被发现漏油,结果4s店竟说要求其换“发动机”,而不是更她换车,并且还称是属于“三包”范围之内,买过车的人应该都知道,车一旦换了发动机之后其价值便会折半,女子当然是不同意了,所以便有了上面奔驰女车主维权的这一视频。
那么此事件的详细经过是怎样的呢?目前“维权”是否有结果了呢?我们下面在来一起看看!
据视频中的女主介绍,她是在3月22日的时候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通过首付和贷款总共约66万元,买下了这辆红色的奔驰车,签完单提完车之后5分钟,车还没有开出4s店的大门,竟然发现奔驰的发动机漏油了,于是便立马给4s店工作人员打电话,而对方表示不是漏油而是发动机没油了,于是让她将车开会店里给车加油!
在这期间女车主是多次和4s店联系要求其退款或者是换车,但直到4月8日的时候4s店方面表示该车目前只能更换发动机,并且是属于“三包”的范畴之内。这样的结果女车子当然是不乐意了,在4月9日便来到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中哭诉维权,便有了上面视频中的一幕。女车子称“我66万买的奔驰,连1公里都没看到,你就要我换发动机,还跟我提什么三包,你们这样做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此事被传到网上之后是大火,引发网友纷纷议论,职责其4s店的无理之举。
而事件发生之后,在4月12日上午,4s店方面表示已经和“女车子”打成了和解协议,但为了保护客户隐私不方便透露哦具体细节。而女车子则表示“到现在,我没有接到任何的官方承若,4s店给出的说法便是需要等厂方答复!”啪啪啪打脸。
而目前,西安市监管部门对此事也是高度重视,并已联合工商、质检、物价3个部门成立调查小组,对于此将会展开全面调查,表示务必会给“女车主”一个答复!而调查结果也会第一时间像媒体公布,希望也不要寒了广大车主的心了。
西安奔驰女车主薛女士所涉公司的“合同纠纷”究竟是什么乌龙
4月9日,陕西西安一则女车主坐在奔驰车顶维权控诉的视频引发关注。随着事情不断发酵,引发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来开车时,发现车辆发动机漏油,要求退款或换车。随后几日,店内销售人员一直表态会解决。销售人员告知,“按照全国三包,只能换一台发动机。”女车主情绪激动地坐上奔驰车顶和销售人员理论被他人拍下上传网络。“我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毕业的,这件事情,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得到奇耻大辱”“66万买的车,一公里没开,让我换发动力,还被迫接受这个三包”。
这就是前段时间大家都在关注的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舆论似乎都在支持女车主,可是没过多长时间,有网友爆料奔驰维权女车主馅700万元诈骗案,被追债等等各种新闻铺天盖地而来。
媒体报道,2018年6月,一家名为“竞集守艺人”的美食广场在上海开业。工商资料显示,该广场由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奔驰女车主为该公司监事,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拖欠物业费被告上法庭,多名商户、供应商自称被骗。据供应商提供的欠款协议显示,上海竞集文化共拖欠其19.3万元广告费。去年8月,双方约定从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每月还款1.93万元。但至今,该公司尚未偿还这笔工程款。另有多家供应商也有类似情况。催债者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奔驰女车主薛某担任监事的上海竞集文化被指至少拖欠575万元。
买奔驰车发动机漏油维权是她的权利,她和别人有债务纠纷别人起诉也是别人的权利,大家理性看待这件事。
这个事情不好评论也不太敢评论。
这个奔驰女比较厉害,比较懂法律,善于抓漏洞与语病,一般人玩不过。
有一点那个律师说警方不予立案,可能是真的,因为民间借贷警方不管,是法院管。法院判谁赢就是谁赢。无需那公安部门说话。
个人理解,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请关注事件本身!!换做是你,你也不喜欢别人挖你信息。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有人说这是炒作 我无法接受
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持续发酵。
当事人王倩(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这几日,“我家、我的手机、我的亲朋都被‘围攻’了,我承受了很大压力”。
她说,自从她坐在奔驰车上哭诉维权的视频被人没有打马赛克发在网上的那一刻,这个事情就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到了这个份上,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了,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答复。4月13日,奔驰那边本想当天就把钱退给我,但我没接受。我觉得,我在为大家维权。”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视频截图
“我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4月13日,在西安一家酒店内,王倩与几个好友简单过了自己的生日。原本,那辆66万元的奔驰车将是她的生日礼物,如今却令她卷入这场风波。
事情要回溯到半个多月前。
3月22日,王倩与家人前往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提车未果,对方称,要做新车检测(PDI)。
5天后,即3月27日,他们再次前往。此次虽将车开出,但行驶不久后仪表盘即出现“下一次加油时,加注1L发动机油”的提示,店员称,发动机漏油了。之后数日,王倩多次提出退车但未果。最终,4S店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只能换发动机”。
对此王倩与丈夫均无法接受。
4月9日,王倩再次来到4S店与店方理论。她情绪激动,坐在一辆红色奔驰车的引擎盖上哭诉,“我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王倩告诉红星新闻,她在与店方理论时被人拍了视频,并在网上发布,她对此并不知情。“但从有人把视频没有打马赛克发在网上的那一刻起,这个事情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此后,有消息传出,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已与王倩和解。但很快即遭到王倩否认。之后数日,该起事件持续发酵。
4月14日早7时10分,@西安发布发布消息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并对涉事车辆依法封存。
↑@西安发布官方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有人说这是炒作,我无法接受”
王倩告诉红星新闻,目前,她仍在等待政府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事情发酵至今,王倩深感意外。“我的生活已经受到了影响。我家、我的手机号、我的亲朋都被‘围攻’了。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身在舆论漩涡中的王倩分明已感受到了舆论的力量与偏差,她告诉红星新闻,她感谢网友们的支持,“但有些人的说法我无法接受,比如,我明明是正当维权,但硬被说成是某策划公司的炒作,还有人说我是演员。现在,我有几百个身份。”
王倩说,既然事情已发酵至此,就已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答复。”
西安通报奔驰女车主维权案结果:利之星被罚款100万元
西安奔驰女车主王女士维权案引起社会关注。此前,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消费者王女士与奔驰方达成和解。
5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关于W女士购买的轿车发动机漏机油问题。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1、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
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
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通报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W女士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万元,收缴国库。
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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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车主所涉公司资不抵债是什么情况
2019年4月11日,“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可后面,她也被扒出欠钱等问题,被称为“老赖”。
2019年6月10日,奔驰女车主担任监事的“上海竞集”被警方查封。据网上公开消息,此前,该公司被指拖欠供应商、加盟商等数百万元,而奔驰女车主称,自己不欠一分钱。
最后上海竞集合作商户及供应商采取法律途径维权,2020年5月17日,西安坐引擎盖维权女车主薛春艳所涉美食城商户告诉记者,近日法院判决上海竞集负债近600万,但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仅10万,商户胜诉依然难以拿回钱款。
扩展资料:
奔驰车主维权事件
2019年2月25日,西安投诉人某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CLS300汽车购车合同;3月27日,提车后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该女子被逼无奈,到店里维权。
2019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官微曝出一则消息:二审判决杭州中升之星奔驰“退一赔三”赔偿车主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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